2008年3月21日 星期五

借書規則

〈一〉對象

  1. 本系會之會員

期限:每人每次可借3本,借期一週

〈二〉借書時須帶學生證可借閱。


〈三〉續借

  1. 閱期限內未讀完之書籍,得辦理續借一次。
  2. 續借時請先將該書歸還,再用借書證辦理續借。
  3. 如果有別人辦理預約書籍之動作,將不予續借。

〈四〉 罰則

  1. 罰款一天一本10元
  2. 借書逾期2天以內者,停止外借一週;2天以上者,停止外借 ;逾期十天未還者,本學期停止外借。
  3. 書如有遺失或嚴重污損者,應賠原書或照原價賠償。

〈五〉如有轉學、離職、調校、退休者,應事先還清借書


〈六〉借閱時間:每星期二中午12:10~1:10系會辦公室(逾期恕不受理)


如果後期有增加值班時間,時間將另行公告 。

無值班日可在網路上的系學會網頁中,看到你所要借閱之書籍名稱,可在本系網頁中之意見反應,或是e-mail給我們,我們可以提前為您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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